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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5-09-24 点击:

民办函〔2015〕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民政部决定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脱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领导机构

组 长:李立国部长

副组长:顾朝曦副部长

三、工作机构

在民间组织管理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担任,副主任由民间组织管理局李勇副局长、安宁副局长、李波巡视员、赵泳副巡视员担任。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管理一处负责。主要任务: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承办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做好相关会议保障,重大材料研究起草,编发工作简报。

(二)第一指导组。

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管理一处负责。主要任务:下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通知,编写政策问答,确定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试点名单,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试点方案进行审核、上报、批复,具体指导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开展。

(三)第二指导组。

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管理二处负责。主要任务:对地方行业协会商会试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各省(区、市)脱钩试点工作开展,对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试点方案进行审核、上报、批复。

(四)登记服务组。

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处负责。主要任务:对新设立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做好政策问答,对脱钩后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进行审核备案,对脱钩中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新闻宣传组。

民间组织管理局信息宣传处负责。主要任务:维护中国社会组织网上开设的脱钩专栏,制作信息专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

民政部办公厅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