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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交通运输与水利协调发展

时间:2011-09-22 点击:

7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学习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会议。副部长徐祖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与水利部合作备忘录,在规划制定、工程建设、调度运行、采砂管理、环境保护、科技信息等方面不断深化与水利部门的合作,着力推进交通运输与水利协调发展。

徐祖远指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要把促进交通运输与水利协调发展作为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把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作为水运发展的基本原则,把国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为促进水运发展的强大动力。

徐祖远强调,交通运输部门与水利部门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沟通,深化合作,促进交通运输与水利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强规划协调,实现交通运输与水利规划之间的协调和衔接。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交通运输建设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三是加强调度协调配合,加强通航管理、航道水深、水量调度、水文和泥沙变化等方面基础信息的共享。四是加强采砂管理工作,实行联合执法、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五是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和内河船型标准化,严格执行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现代化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六是加强法律制度保障,加快推进《航道法》、《国内水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把支持和促进水运与水利协调发展的重大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