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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与浙江省政府签署协议

时间:2011-06-30 点击:

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

6月27日下午,国土资源部与浙江省政府签署《关于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合作协议》。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在签约仪式上致辞。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出席,并与徐绍史在合作协议上签字。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主持签约仪式,省委常委、秘书长李强出席。

徐绍史在致辞中表示,部省签署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的批复》精神的具体举措,标志着部省合作迈入新阶段。国土资源部将继续加强与浙江省的沟通联系,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好具体任务,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差别化国土资源管理模式,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为全国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赵洪祝表示,在2009年双方签署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合作协议基础上,双方再次签署合作协议,必将对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作为一项国家战略,离不开国土资源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希望双方以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海域使用和土地管理联动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海洋国土管理创新,为国家发展海洋经济、做好海洋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根据合作协议,部省将统筹海陆资源利用,创新建设用海用地管理机制;坚持规划引领,创新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机制;坚持严格耕地保护,探索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新途径;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探索建立建设用地内涵挖潜新机制;着力夯实基础,做好海洋地质和矿产保障工作。

合作协议签署前,徐绍史与赵洪祝、吕祖善就加强陆海统筹发展、节约集约用地、地质找矿和海岸带基础地质工作等相关问题进行座谈并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