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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与铁道部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

时间:2011-06-08 点击:

5月10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在北京签署《关于共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合作协议》(简称《合作协议》)。两部将建立紧密务实的长效合作机制,加强铁水联运规划、建设、组织管理、相关政策和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在签字仪式上表示,加快铁水联运发展,有利于扩大港口经济腹地和辐射范围,吸引更多货源;有利于充分发挥水路运输和铁路运输的优势,完善综合运输体系,加快现代物流发展;有利于发挥组合效应,提升运输保障能力,促进内陆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航企业,要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增加投入,建设完善场站联运设施设备,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加大铁水联运力度,提升运输服务功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和对外贸易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铁道部副部长胡亚东表示,两部合作共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将极大促进两种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为货主提供更加优质的运输服务,大大降低货运成本,并为相关运输企业拓展运输市场的增长点。铁道部有关部门和相关铁路运输企业要认真研究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提出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推进铁水联运快速发展,提升铁路现代物流水平。

《合作协议》明确,两部将在六个方面深化铁水联运合作与交流。

一是加强和完善铁水联运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联运通道和网络。开展集装箱等铁水联运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港口煤炭、矿石、粮食、化肥等大宗散货铁路集疏运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铁水联运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要加快港口铁水联运集疏运场站、设施设备建设,铁路部门要加快港站后方通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港口集疏运铁路建设。

三是研究制定和完善促进铁水联运的相关政策、标准。两部将联合开展重大课题、项目研究,完善铁水联运运输单证、票据制度,建立促进铁水联运发展的价格体系,统一相关标准和要求等。

四是加强铁水联运组织管理。充分发挥两部月度运输生产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铁水联运组织协调,逐步提高铁水联运比重。

五是加快铁水联运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实时共享的公共信息平台,积极推动铁水联运口岸监管便利化。

六是支持港口、航运和铁路运输企业发展铁水联运业务,提升现代物流服务能力。鼓励大型港口、航运、铁路运输企业向综合物流运输企业发展,共同培育、扶持一批具有铁水联运服务功能的大型物流运输企业。

据悉,在《合作协议》框架下,两部将于近期联合召开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现场会,全面部署集装箱铁水联运工作,实际考察集装箱铁水联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情况,并启动一批集装箱铁水联运示范项目。

签字仪式由交通运输部总工徐光主持,中外运长航集团、中铁集装箱运输公司、大连港集团公司作为企业代表发言。

据了解,目前,水路、铁路两种运输方式完成的货物周转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所占比重达68%,为国民经济平稳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在铁水联运方面已开展了很好的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目前我国铁水联运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占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比重不到2%,在煤炭、矿石等大宗散货铁水联运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