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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保护长江航道资源

时间:2011-05-04 点击:

2011年2月27~28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水利部副部长矫勇率领长江联合检查组,对武汉河段采砂进行现场检查,并在汉召开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长航局、长江委、沿江七省一市水行政部门及长航系统的海事、航道、公安的主要领导陪同检查并参加会议。

27日14:00时,一行人冒雨来到长江金口军用码头,观看了长江航道局及长江武汉航道局等部门采砂监管的宣传展板,亲切慰问现场航道一线的职工。徐祖远副部长、矫勇副部长一行在长航局和长江航道局领导的陪同下,乘坐“航道1号”指挥船到长江铁板洲采区,登上正在进行采砂作业的‘赣南昌采01**”船,与船主进行了交谈,并对该采砂船的船舶证书、船员证书、采砂许可证等进行了现场检查。随后,徐祖远副部长、矫勇副部长一行乘“航道1号”查看了汉阳江滩防洪及环境整治工程吹填采砂区,实地了解工程采砂及其管理等有关情况。

2月28日上午,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出席会议。会议对2009年4月两部《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签署以来长江河道采砂工作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分析当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面临严峻形势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巩固两部合作、推进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机制向纵深发展达成了一致意见。长航局唐冠军局长出席会议,阮瑞文副局长在会上就长航局采砂管理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徐祖远副部长指出,“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两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长效合作机制迈出了源头治理、综合管控的坚实步伐。两年来,交通运输系统的海事、航道、公安等部门与水利部门各负其责、倾力合作,加强对长江采砂的合理规划、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有效保护,依法开展对长江非法采砂的大力整治,长江采砂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综合利用长江水资源、保护水生态和水环境健康、加快建设以“畅通、高效、平安、绿色”为特征的长江航运现代化体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徐祖远副部长强调,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水利和交通就是依托“母亲河”成长的孪生兄弟。共同科学治理、有序开发、切实保护“母亲河”,做好长江采砂管理工作,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和责任。为此,两部要站在国家发展战略层面,高度重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工作,提高执行力,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两部行政管理合力;进一步拓展合作方式和途径,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发扬两部密切协作的成果;坚持依靠地方政府方针,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开展采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为相关法规及政策出台提供依据。

矫勇副部长表示,签署合作备忘录,是两部领导在深入分析长江河道采砂形势的基础上及时做出的重大抉择,其目的就是为了使长江采砂活动始终处于科学、依法、有序、可续的状态。两年的合作实践表明,建立合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打击非法采砂,是确保长江河势稳定、确保防洪安全通航安全非常有效的措施。两部间合作机制的建立,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从体制机制建设层面对长江河道采砂的又一重大建树,对于共同维护长江河道的管理秩序,实现对长江河道采砂的长效治理,最大限度防控各类非法采砂活动提供了体制保障。

长江航道局熊学斌局长参加了会议,李国祥副局长就长江航道部门近年来在采砂航道管理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近年来,在交通运输部和长航局的正确领导下,长江航道部门高度重视涉及长江河道采砂的航道行政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两部《合作备忘录》和有关实施方案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长江河道采砂航道行政管理和航道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合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为此,长江航道局在会上作了题为《加强采砂航道管理保护长江航道资源》的交流发言,全面总结了长江航道局近两年来采砂航道行政管理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是加强观测,科学合理管理。长江航道部门在重点水域加强水下地形观测,定期对全线观测资料进行分析、评估,重点分析采砂对主航道、航标、航道整治建筑物和重要洲滩的影响。针对采砂可能影响和破坏航道及设施的情况,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航道维护、管理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修订完善,重点增加了采砂活动管理等内容,从航道管理层面对采砂区划定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航道整治和航道保护区的范围。严格要求在相关区域和保护范围内禁止采砂和抛弃采砂废物。

二是严格审查,保护航道资源。长江航道局组织所属科研院所开展对长江河道采砂规划区划定、工程性吹填采砂对航道影响的评估和分析研究工作,提出合理的调整和修改意见。在相关的论证和审查会议上,充分反映采砂涉及航道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意见,使长江航道采砂管理工作做到科学、有序、严谨。两年来,依照航道管理法规和技术规范,先后对38项采砂工程进行了航道影响评估和论证,组织有关专家就采砂对航道的影响进行审查,对航道具有影响的采砂区提出调整意见和方案,将采砂对航道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先后出具38份采砂涉及航道方面的意见。

三是积极配合,参与联合整治行动。按照两部委制定的合作备忘录和长航局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了采砂区现场的日常巡航检查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据统计:2010年共参与检查涉砂船舶300余艘次,出动1000余艘次船艇和3800余人次执法人员,查处数10起涉砂案件。参与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行动128次,出动船艇600多艘次,执法人员2654人次,对涉砂船舶破坏航道及航道设施违法行为联合查处了1 o余件。通过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扼制过去存在的大规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及设施等突出问题,为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开发保驾护航。如20lo年对长江荆江河段和长江上游等河段多次联合执法整治涉砂船清江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长江武穴火焰山水域等重点局部河段小型吸砂船大规模非法采砂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是主动协调,注重舆论引导。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长江航道部门加强了对采砂区界限标志设置的管理,主动上门进行宣传,要求按照国家的法规和要求对采砂区界限进行明确标示。两年来,先后设置采砂区专设标志11 3座,确保了采砂活动的规范和船舶航行安全。几年来,长江航道部门与有关部门通过加强相互沟通协调,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建立了协调沟通机制,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较好地解决了采砂与航道和通航的问题,妥善地解决了诸如在长江下游西塞山水道和鄂赣边界重点河段采砂开禁等问题,确保航道的稳定和航道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涉砂执法工作的始终,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水利部、交通运输部联合整治涉砂船舶的坚定决心,大力开展有关规范航道采砂管理、非法采砂对航道造成的破坏与影响、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的宣传工作,营造出强大的舆论氛围。组织召开10余次采砂业主座谈会,大力宣传涉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重大意义,要求采砂业主高度重视,规范采砂行为。

通过加强采砂航道行政管理,既保护了长江航道资源和建设成果,又有利于长江航道整治工程的效果及重要滩形、河槽的稳定,保障了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极大提高了长江航道的通航能力;同时,也为长江航道提高全河道维护水深标准、12.5米深水航道上延、海轮航道“双延”(延长维护里程、维护时间)等养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使长江航道服务长江水运和沿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近期,国务院以国发[2011]2号文件下发《关于加i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长江航道发展已上升i为国家战略,长江航道现代化建设步伐将明显加快,长i江航道管理和保护工作将更加重要和紧迫。为此,两部将进一步深化合作,继续加大对非法采砂的联合执法力度,保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高压态势,形成强有力的合力和威慑力;深入开展各项采砂航道管理工作,促进长江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保护,共建“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长江黄金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