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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疏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和理事长单位及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3-08-15 点击:

中疏协字[2013]07号

各会员单位:

中国疏浚协会2007年3月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关心指导下,在会员单位支持下,圆满完成了使命。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及换届的工作,定于2013年四季度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做好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工作,现将中国疏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单位和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理事会成员推荐原则:

1、副理事长以上单位总数不变。第三届理事会成员副理事长以上单位维持上届总数不变。

2、理事会成员单位可适当增加。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单位无特殊原因,原则上继续为新一届理事单位,可连选连任。理事单位近几年在机构、人事等方面有变化的,应及时更换人选(第二届理事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单位和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3、兼顾代表性。理事会组成要兼顾各类别的企、事业单位,同时考虑行业和所有制的代表性。

4、坚持自愿原则。凡会员单位均可自愿申请作为理事单位。

5、适当调整原则。根据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章程》第十二条规定,“会员如果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不缴纳会费的,视作自动退会”。据此,将会有少数第二届理事单位不进入第三届理事会。

6、承担相应会费原则。第三届理事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和理事长应是愿意按照新会费标准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第三届理事会会费标准草案见附件二)。

二、根据上述原则,请各会员单位填写“中国疏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单位和候选人自荐表”(见附件三),并于2013年9月20日前传真至协会秘书处。

三、依照上述原则并根据会员单位的自荐结果,提出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单位和人选推荐名单,报请交通运输部人劳事审核同意,提交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的候选人,还须填写民政部统一印制的备案表(见附件四) 。

四、为做好换届的筹备工作,有关事宜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蔡晓玲;联系电话:010-64174496,64159147;传真:010-64159215。

中国疏浚协会

2013年8月9日

附件

一、中国疏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和理事长名单附件一:二届主要负责人名单.xls

二、中国疏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费标准(草案)附件二:会费标准草案.doc

三、中国疏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和候选人自荐表附件三:自荐表.doc

四、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