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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航道管养水平 促进水运结构调

时间:2012-02-20 点击:

——访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解曼莹

近期,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1-2015年)》(交水发〔2011〕778号),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了“建设是发展,管理与养护是可持续发展,建管养并重是科学发展”的新理念,分析了航道管理与养护的发展现状和环境,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日前,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解曼莹接受记者专访,对这个指导“十二五”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解读。

“重建设,轻管养”观念依然存在

“交通运输部一直非常重视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早在2002年9月就发布了《内河航道养护与管理发展纲要(2001—2010年)》。”解曼莹告诉记者。据介绍,该纲要实施以来,航道管理与养护成效显著,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水运和经济社会发展。

截至2010年,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42万公里,养护里程10.22万公里,沿海航道养护里程10000多公里,设标8000多座,基本形成了以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航道网为骨干的干支直达、江海连通的航道网,沿海省(市、区)15-30万吨深水航道相继建成;水路货运量达到37.89亿吨(其中内河18.86亿吨),货物周转量68427.53亿吨公里,分别比2000年增长210%、188%,占全社会货运量、货物周转量的11.7%和48.2%。

“尽管全国航道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解曼莹表示,“如今,‘重建设,轻管养’的观念依然存在;航道立法滞后,滥采乱挖、‘超吃水’等行为时有发生,桥梁、拦河闸坝等建筑物造成部分河段碍航、断航,航道资源破坏严重;航道养护任务日趋繁重,养护成本逐步增加,经费缺口逐年增大,部分航道处于缺管失养状态;界河和沿海航道管理体制不顺,航道管理体制不适应航道事业发展要求等。按照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现代化水运体系的要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记者了解到,部水运局根据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启动了《纲要》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情况调研,广泛听取了全国主要港航管理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在进一步征求部内相关司局意见后,经过修改完善,于去年12月22日印发了该《纲要》。

《纲要》凝聚了行业智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具有广泛的实施基础。《纲要》的发布实施,有利于促进水运结构调整,有利于提升航道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使航道更畅通、更安全、更绿色、更文明、更和谐。

实现三个转变 构建四大体系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国水运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纲要》提出了“一个理念、一条主线、三个转变、四大体系、九大任务、四项保障”。

“一个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管理与养护是可持续发展,建管养并重是科学发展”的理念,强调了管理与养护在航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对巩固航道建设成果至关重要,充分体现了航道事业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一条主线”,是指《纲要》按照部党组关于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要求,始终贯穿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航道公共服务能力”这条主线。

“三个转变”,是指要在“十二五”期积极推动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实现航道服务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管理手段由传统型向智能型转变,养护方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构建“四大体系”,即今后五年航道管理与养护要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管理体制和养护机制,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管理规范、养护科学、信息畅通、保障有力的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以资金、科技、人才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具有时代气息和行业特色的文化体系。

明确九大任务:围绕所确定的发展目标,从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法制建设、保护航道资源、突出养护重点、提高养护质量、坚持科技创新、健全协调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文化建设等九个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期航道管理与养护的主要任务。

落实四项保障,就是围绕各项主要任务,分别从思想认识、组织监督、资金投入、舆论引导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坚持五大原则 突出两项重点

针对“十二五”期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的特点,《纲要》明确提出了做好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必须坚持“深化改革、管养转型;依法行政、强化管理;科学统筹、协调发展;需求引导、服务至上;科技引领、人才强航”五大原则。

解曼莹表示,这五项原则体现了科学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辩证的角度、发展的眼光审视航道事业的发展,准确把握了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对于完成九大任务和具体工作目标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符合今后一段时期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发展实际。

此外,《纲要》在客观分析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强调“十二五”期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必须突出两大重点,即增强航道管理与养护能力和保护航道资源。

解曼莹指出,增强航道管理与养护能力是航道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自加压力、自觉追求、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完成“三个转变”,切实提高航道公共服务能力。

同时,航道是水运发展不可再生的稀缺性战略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对水资源综合利用的不断提高,航道资源保护力度和深度亟待加强。“要实现航道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水运事业现代化,必须加快法制建设,强化行政管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切实保护好、利用好现有航道资源,并做好潜在资源的保护、开发工作。” 解曼莹表示。

解曼莹特别指出,与前十年航道养护发展纲要相比,本《纲要》在实施时间和范围上做了调整,将时限调整为5年,在范围上也不仅仅局限于内河,而是包括了沿海航道和国境国际河流航道在内的全国航道。

据介绍,此次实施范围的调整是考虑到《纲要》为指导全国航道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应涵盖全国航道,以促进航道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同时,也是全面履行现有法规和国务院赋予交通运输部航道管理职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