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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 引领“十二五”交通运输科学发展

时间:2012-01-09 点击: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又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五年看头年,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对于“十二五”期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和作用。值此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召开之际,本报特推出《精彩交通运输专刊》(9-24版),回顾总结“十二五”开局之年交通水运行业建设发展的重点与亮点工作,为“十二五”期我国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十二五”建设启动

先进的vts中心保障水路运输安

交通运输部出台《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以促进沿海港口健康、安全、持续发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实现“十二五”期交通运输的科学发展,必须做好顶层设计。2011年,交通运输部充分发挥规划工作的龙头引导、调控和服务作用,高起点、高水平制定了涵盖综合运输、公路交通、水路交通、民用航空、邮政服务以及城市客运管理等各方面的规划体系,为“十二五”期交通运输行业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1年5月26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简称《规划》)。作为引领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反映了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高运输服务水平,加强养护管理,强化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提高安全与应急保障能力,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行业发展软实力等内容,体现了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时代要求,描绘了交通运输未来发展的蓝图。

为组织实施好《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交通运输部还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专项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十二五”内河航道高等级建设、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交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等16个交通运输专项发展规划,覆盖了交通运输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行程了完善的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体系。

内河水运重点建设高等级航道

按照内河水运“十二五”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的要求,2011年,交通运输部还制定了《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十二五”建设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期,我国将加快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上游1000吨级航道延伸至水富,适时实施三峡水库库尾航道整治;中游实施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和航道治理工程,全面改善通航条件;下游加快实现航道规划标准,巩固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建设成果,稳步推进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工程。实施西江航运干线扩能工程,加快红水河龙滩、右江百色等枢纽通航设施建设与改造,打通西南地区连接珠江三角洲的水运通道,进一步完善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大力推进京杭运河和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加快实施岷江、嘉陵江、乌江、汉江、江汉运河、湘江、沅水、赣江、信江、合裕线、柳江-黔江、淮河、松花江、闽江等航道建设工程。到2015年,“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1.9万公里高等级航道70%达到规划标准,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3万公里。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和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基本达到规划标准,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60%以上达到规划标准。

此外,根据《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我国还将着力进一步提高运输装备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内河港口的机械化和专业化水平,到”十二五”末,确保内河货运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50%,内河主要港口基本实现机械化、专业化。

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是主调

为组织实施好《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针对沿海港口建设与发展存在的问题,防止出现“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沿海港口健康、安全、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2011年11月,交通运输部还出台了《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从积极促进港口协调发展、有序推进专业化运输系统码头建设、稳步实施新港区开发、继续推进港口结构调整与资源整合、大力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着力推动港口转型升级、切实加强港口规划管理、切实加强港口岸线使用管理等方面,明确了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重点和方向,确保到“十二五”末,我国沿海港口布局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明显拓展。形成布局合理、保障有力、服务高效、安全环保、管理先进的现代化港口体系,港口码头结构进一步优化,深水泊位达到2214个,能力适应度(港口通过能力/实际完成吞吐量)达到1.1。

《意见》明确,我国将积极促进大中小港口的协调发展,加快上海、天津、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沿海港口发展水平与国际竞争力。继续强化主要港口在全国港口中的骨干地位,大力拓展现代物流、现代航运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主要港口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枢纽作用和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中小港口协调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优势互补、功能完善的现代港口体系。针对当前区域港口发展的突出问题,我国还将推进五大港口群的协调发展——在环渤海地区完善煤炭装船、外贸铁矿石接卸码头布局;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进一步完善集装箱运输体系、大宗散货海进江中转体系和江海物资转运体系;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继续巩固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积极发展深圳、广州等主要港口现代物流、现代航运服务等功能;在东南沿海地区进一步加强规划指导,注重港口开发与产业布局的互动发展,提高港口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加快完善两岸直接“三通”水运基础条件;在西南沿海地区有序发展专业化、规模化港区,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岸线、土地等资源。发展邮轮运输,提升客运服务水平。

同时,我国还将有序推进专业化运输系统码头建设——提高煤炭运输系统保障能力。结合煤炭铁路外运通道的扩能与新建,统筹布局、有序建设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南和西南沿海地区公共煤炭接卸码头;完善外贸进口原油运输系统。根据炼厂扩能和布局要求,结合原油管道建设和原油战略储备,相应布局建设大型原油接卸码头,保障原油供应安全;结合钢铁企业结构调整和沿海大型钢铁基地布局,建设环渤海、长江三角洲地区外贸进口铁矿石公共接卸码头;根据集装箱运输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既有设施能力,稳步推进干线港集装箱码头建设,相应发展支线港、喂给港集装箱码头,积极发展内贸集装箱运输;推进其他专业化码头建设,相对集中建设成品油、液体化工码头,提高码头利用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完善商品汽车、散粮、邮轮等专业化码头建设。

节能减排打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深化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根据《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等,2011年,交通运输部还制定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阐明了“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提出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行业要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核心,提升节能减排理念,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强化科技进步,完善法规标准,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交通运输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打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具体到水路运输行业,确保到2015年,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5%,其中海洋和内河船舶分别下降16%和14%;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8%。确保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下降16%,其中海洋和内河船舶分别下降17%和15%;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co2排放下降10%。

规划明确,“十二五”期,我国将重点加快构建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节能环保型交通运输装备体系、节能高效运输组织体系“三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着力推进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工程、绿色驾驶与维修工程、智能交通节能减排工程、绿色港航建设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船舶能效管理体系与数据库建设工程、以及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十大工程”,加快内河船型标准化,充分发挥内河航运节能环保的比较优势;大力推广车船驾驶培训模拟装置;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开展绿色港口创建和水铁联运节能减排示范,继续推进港口装卸机械“油改电”,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船舶能效管理体系和船舶能效数据库等。

作为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是“十二五”期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发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发挥重要的基础性指导作用。

信息化 推动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全面融合

交通运输部党组还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提出“必须把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摆在‘十二五’规划中的突出位置。2011年4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又编制出台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描绘了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的蓝图,提出了信息化建设的行动纲领。

规划指出,信息化是破解交通运输业发展难题、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十二五”期,我国将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各领域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全面融合。具体到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将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基本建成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运行监测网络,确保内河干线航道重要航段监测覆盖率达到70%以上,重点营业性运输装备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对大型客货运输枢纽、重点水域、航道、港口和通航枢纽的运行状态、环境、气象与灾害实现动态监测。实现“四客一危”船舶的动态定位跟踪监测;初步建立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市场动态运行信息监测体系;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的部省两级公路水路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平台,全面掌握交通运输风险源,并实现对ii级以上突发事件的及时接报和处置信息的分发处理。

在该规划的指引下,“十二五”期,交通运输部还将统一组织开展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公路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等四项重大工程建设,并重点开展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大运河、长三角、珠三角等内河水网地区数字航道建设,发布和应用内河电子航道图;加强航标遥测遥控、船闸联合调度等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港航公共基础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系统建设;深化港口设施安全和保安系统建设。深化水上重点物资跟踪管理系统;积极推进船舶不停靠报港系统;引导建设完善全国港口信息服务网络,统一发布港口有关公共基础设施运行和生产动态信息;完善并建设海事综合业务协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省市运政、港政、航政、海事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安全和应急构建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

“十二五”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交通运输业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科学发展的关键期。面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大、项目多、任务重、战线长,港口工程远海孤岛分布多,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等严峻形势,交通运输部2011年还制定出台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和重点。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我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将围绕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现代交通运输业的目标,以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为重点,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覆盖全面、装备精良、监管有力、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不断提高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能力。到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法制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装备手段更加先进,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

体现在水路交通运输方面,具体目标为:运输船舶百万吨港口吞吐量水上交通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要平均每年下降5%,较大以上事故件数每年下降3%,特别重大事故实行零控制;24小时内可调集电煤船舶运力沿海100万载重吨、长江干线30万载重吨以上;内河航道抢通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1小时;沿海船舶整体打捞能力由目前的5万吨提高到8万吨以上,水下探摸打捞深度由目前的200米提升到300米;沿海通航水域一次船舶溢油清除控制能力由200吨提高到500吨,重点水域一次船舶溢油清除控制能力达到1000吨;人命救助成功率大于93%。

部省合作携手推进中央战略部署

7月5日,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与云南省签署会谈纪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连接东南亚、南亚的公路、水路大通道,为桥头堡建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7月22日,就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会谈纪要,明确提出重点支持烟台港龙口港区10万吨级航道拓宽工程、青岛董家口港区防波堤工程、京杭运河微山一线船闸改建工程……

7月25日,就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简称《规划纲要》)、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与广东省签署会谈纪要,明确提出加大对西江航运干线、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北江等航道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珠江过江通道等项目建设……

2011年,交通运输部还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先后与黄河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中西部地区的山东、广东、广西、河南等8个省区的人民政府,签署了部省“十二五”加快交通运输发展会谈纪要,与这些省份的地方政府一起,共同落实中央战略部署,把加快交通运输发展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和交通先行、适度超前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忆往昔豪情满怀,瞻前程催人奋进。中国交通水运行业的发展又站在了新的起跑线上。让我们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超常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就一定能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