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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新副主席率队调研低碳交通与航道发展情况

时间:2011-07-26 点击:

4月11日至17日,全国人大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严以新率队赴浙江、广东、四川和重庆等地就“发展低碳交通,推动航道立法”进行调研。致公党中央宣传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长江航道局、西南交通大学和河海大学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了调研。

调研期间,严以新副主席听取了来自浙江、江苏、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和贵州等地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部门关于航道发展的情况汇报。各地有关部门介绍了航道管理与其他涉水机构之间的关系,以及内河航道在发展绿色经济中的作用,并对《航道法》立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严以新副主席一行还实地考察了富春江七里垅船闸、东平水道、泸州港、乌江航道和彭水航运枢纽等,听取基层工作人员关于发展低碳交通和推动航道立法的意见建议。

严以新副主席在广东东平水道调研

严以新副主席充分肯定了我国内河航运发展已经取得的成绩,并指出,我国具有内河航运资源丰富的天然优势,发展内河航运具有成本低、效益高的比较优势,能耗低、污染小的独特优势,对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优势和继续发展的潜在优势。加快建设和发展内河水运,有利于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发展低碳经济,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加快发展内河航运事业,是建设现代综合运输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应该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内河航运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促进内河航运事业科学发展。严以新副主席表示,调研组将根据这次实地调研情况,积极反映目前我国航道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从立法的角度,以“低碳交通、绿色水运”的理念,加快水运建设,进一步发挥内河航运的作用,带动航道经济发展。

严以新副主席在乌江彭水航运枢纽调研

调研发现,内河航运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综合运输体系中低碳运输方式之一,发展航道促进水运在节约土地资源、节能减排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效果显著。但在航道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航道立法滞后,法律支撑保障作用不到位;缺乏水资源综合利用、有效协调和推进的机制,水运与水利、水电等开发建设不能统筹兼顾;破坏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现象普遍,保护手段乏力等。

调研期间,严以新副主席还看望了当地的致公党员。